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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

日期:2026-05-22  来源:观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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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娜姐美容美体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102MA72J75F9C):

因联系不上你单位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城卫医罚告〔2026〕21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单位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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