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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兰州市城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 10- 30 浏览次数: 字号:[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组织实施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三)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惠民工程,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推行国民体质监测。

(四)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提升,推进全域旅游工作。

(五)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全区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弘扬书画艺术。

(六)负责全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推动全区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文化体育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及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

(九)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对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十)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等社会团体工作,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积极作用。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兰州市城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是城关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八科一室,即:产业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文物科、群体竞赛科、行政审批科、国民体质监测科、财务科及办公室,代管区文化产业办。下属事业单位4个:文化馆、兰园体育馆、书画院、旅游服务管理中心。现有编制24个,实际在职人员24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27.5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50.92万元,增长289.85%,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安排,文体旅行业相关实施项目增加,更好的扩大了文体旅行业经济发展。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939.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9.6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02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35万元,占16.03%;项目支出2542.16万元,占83.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27.5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250.92万元,增长289.85%。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安排,文体旅行业相关实施项目增加,更好的扩大了文体旅行业经济发展,其次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0.9万元,增长150.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2.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万元,占0.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18.22万元,占78.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79万元,占5.75%;卫生健康支出29.31万元,占1.74%;农林水支出210.00万元,占12.48%;住房保障支出25.19万元,占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92.88万元,支出决算为168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安排,额外增加了该科目预算下的项目。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7.88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安排,文体旅行业相关实施项目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68万元,支出决算为9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44万元,支出决算为2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88万元,支出决算为2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5.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92万元,增长35.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正常晋升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3.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18万元,下降51.2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办公地点大型维修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06万元、水费4.27万元、电费3.39万元、邮电费1.98万元、取暖费14万元、劳务费5.61万元、委托业务费3.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45.00万元,本年支出1345.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与上年一致。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06万元、水费4.27万元、电费3.39万元、邮电费1.98万元、取暖费14万元、劳务费5.61万元、委托业务费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18万元,下降51.2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办公地点大型维修费用。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696.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5.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1.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已交至机关事务局,未收到下账通知。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度,本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兰州市城关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城办发〔2018〕106号),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原则,强化了预算绩效申报制度,明确了绩效目标职能。按照当年工作安排实施,对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整体绩效目标自评。2023年度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2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35万元,占16.03%;项目支出2542.16万元,占83.97%。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资金到位率为100%。其中:本单位预算支出项目3个,项目绩效自评3个。

1.“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文保员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20万元,执行数为775.6万元,完成预算的7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拨付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完成率、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文保员专项补助资金。

2.“全民健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赛事活动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12.54万元,执行数为912.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管好用好全民健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举办全民健身群体活动。三是加强体教体医融合及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四是做好体育场地普查,高危项目检测。

3.“文化馆办公楼维修尾款及正常运行管理、城关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智慧旅游宣传、文体市场监管、全媒体平台建设和推广书画院工作”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25.61万元,完成预算的25.6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低成本完成编制《兰州市城关区全域旅游规划》《兰州市城关区“十四五”文化体育旅游发展规划》,发布城关区精品旅游线路17条。监管及联系服务行业场所单位1009家,重点安全生产监管场所单位414家,截至目前已完成2轮次全覆盖检查,其中文化娱乐场所213家,旅游场所201家,联合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59次,迎接省、市相关部门抽查19次;举办少儿书画培训班24期。

附件:1.2023年度兰州市城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2023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自评价报告

3.2023年度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自评价报告

4.2023年度区级文体旅项目自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十一、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十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十五、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二十七、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特殊教育教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二十九、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三十、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三十一、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科技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十三、科技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科技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反映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三十五、科技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三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三十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四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四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四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四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四十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方面的支出。

四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四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五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五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五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五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未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十七、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兰州市城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
2023年度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自评价报告.doc
2023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自评价报告.docx
2023年度区级文体旅项目自评价报告.docx
兰州市城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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