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法院:践行“能动司法” 实现“案结事了”
日期:2023-09-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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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开展“三抓三促” 行动,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民三庭立足审判职能,坚持把能动司法理念贯穿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过程,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通过上门开庭、入户调解等方式做实能动司法,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上门开庭解难题,就地调解化纠纷
某金融机构与张某借款纠纷一案,审判团队向被告张某送达开庭传票后,张某向主审法官反映,其因脊椎疾病导致残疾,无法行走不便到法院开庭。主审法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庭室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申请“能动司法”“特事特办”,上门开庭,就地办案,争取化解矛盾纠纷。在院庭长的统一安排下,赵艺阳法官审判团队将法庭安排在被告家中,组织原被告在被告家中就地开庭。通过开庭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主审法官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实,并了解到被告原以经营小型店面为主要经济来源,因身体突发疾病导致无法直立行走,店面无法经营,丧失经济来源,目前依靠政府低保兜底维持生计,具有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意愿但是还款能力较弱。鉴于这一实际情况,主审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后以金融机构减免利息,本金由被告按月分期偿还方案达成了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金融纠纷,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矛盾。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民三庭一方面坚持“能动司法”,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送法上门,就地办案,延伸司法服务,维护公平正义,依法实质性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另一方面贯彻“枫桥经验”,加强调解,调判结合,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功课做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能动调解破坚冰,答好治理新问卷
在赵艺阳法官审判团队承办的另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被告在向原告提供劳务服务期间造成第三人身体损伤,原告依据生效判决向第三人赔偿后起诉向被告追偿,矛盾积压多年,原被告对责任承担及划分问题分歧严重,情绪激动。承办人在庭审中组织各方进行质证、辩论,在基本厘清各方责任的基础上,加强调解工作,结合案件实际,释法析理,“情”“理”“法”并用,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化解了各方尖锐的矛盾。案件办理结束后,原告向城关区人民法院送来了“人民的好法官、正义的守护者”锦旗。
城关法院民三庭始终发挥审判职能,履行好审判职责,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以能动司法推进主动创稳行动。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多做善做沟通、引导工作,平衡保护各方面主体合法权益;贯彻“工匠精神”,严把文书制作关、审核关、上网关,制作精良文书,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使司法裁判“文本法”的适用符合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秉承“如我在诉”意识,努力做到裁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