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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选聘兼职仲裁员公告

日期:2020-11-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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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城关区仲裁效能建设水平,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参与度和仲裁工作的社会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委拟公开选聘20名兼职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兼职仲裁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并具备《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聘任条件。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并有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经验的人员优先。

   二、报名方式

   参聘人员可自愿报名或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名,须经工作单位同意后,填写《城关区仲裁委兼职仲裁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等)复印件各1份,于2020年11月20日前提交至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办公室。(联系人:梅馨乐 电话:8435449)

   三、选聘方法

   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在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选中,根据工作经历、业务素养等情况研究确定选聘人员。

   四、权利义务及监督考评

   选聘兼职仲裁员依照《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执行,并订立履行《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聘任协议书》。

 

   附件1: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docx

   附件2:城关区仲裁委兼职仲裁员报名表.docx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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