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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计生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17-07-19 11:19:0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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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方式 抽查主体
1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经营者 按主体随机 区卫计局
2 医疗卫生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 按主体随机 区卫计局
3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 按主体随机 区卫计局
4 计划生育卫生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从事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按主体随机 区卫计局
5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二次供水单位 按主体随机 区卫计局
6 放射诊疗卫生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已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 按主体随机 区卫计局
7 学校卫生监督抽查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依法批准设立的普通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 按主体随机 区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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